跟随着亨利·斯坦森医生(MalcolmMcDowell饰)的脚步,观众走进了百态丛生的疯人院。 第一个故事中,古斯塔夫(JohnGlover饰)是一个沉迷于艺术创作世界中的艺术家,他时常和自己创作的人偶说话,并认为经纪人山姆背叛了他,一切陷入疯狂之中。第二个故事,平凡少年史蒂芬(DavidMazouz饰)和粗暴蛮横的老爸住在一起。近一段时间,他时不时会看到一个神秘男人出现在他的四周,而别人却根本没有察觉。直到某天,相貌可怖的男人向他出手。第三个故事,詹姆斯博士(LouDiamondPhillips饰)相信,玛雅人推算的每5125年人类大灭亡即将到来。他振臂高呼,却无人理解,他变成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先知
《惊魂疯人院》看到后半段,纽太普疯狂地啜泣起来,声音超大,以至于前后左右都开始看我们。 情急之下,我从裤子口袋里拉出一个口罩帮他戴上。顿时大家露出了了然又理解的表情。
太棒了。虽然《惊魂疯人院》的路数是大体能想到的,从歧视到尊重到拥抱,但片子在这种简单框架里,讲了一出抓人的故事,从头到尾一气呵成,过程里满是酸楚、有爱与欢乐,结尾又满是温馨与善意。看完会感觉真是好,故事好,表演好,讲述得也好。
经济危机下产业转型柳暗花明的小故事。男主在日渐局促的生活中尽力维持精致生活。定位很讨好,不过有些细节没交代明白,比如他做的服装是怎么越来越受欢迎。睡了女邻居这段感情无疾而终,其实没必要。
《惊魂疯人院》有一种,能让我静下心来看完这两个小时半的神奇力量,我甚至没有摸鱼看手机。
我看到的是爱的人最后都一个个离开了他,他获得了别人眼里的成功,但留不住自己最珍惜的。
人真的不需要太聪明,不聪明的人容易专注于一件事情和一个人,反而比知道自己聪明的人更容易成功。
简单的故事拍出了深远的韵味 由奢入简难,但这部电影用了简单的手法,简单的故事,却给人们沉重的思考 欠一张电影票了。
有些人浅薄,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,但是总有一天,你会遇到一个绚丽的人,她让你觉得你以前遇到过的所有人都只是浮云。
结局过于仓促了点,但过程却是那种的清新而美妙!遇到一个对的人那种瞬间悸动被导演还原了,再次带观众清纯年轻了一次,回想那一年的怦然心动!
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。电影中的场景,色彩,人物都很美。喜欢女主多一点。
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。船是岸上人的有终点旅途,而岸是船上人无尽头的旅途。面对多样到无从选择的世界,是下船去开启新的旅途,还是把生命完全绑定到自己能掌控的生活中直到毁灭?
久闻大名但一直不太想看,最近看了拉片了解了一下电影的剧情和调度,感觉后半部分有点匆忙,专业人士解析的方式果然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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